上榜参考指标以同一问题在“网上民声”平台的留言数量、评论数量以及新闻跟帖数量为主,同时适当参考每期“一周发布”时间段内发生的重要舆情事件情况。本周期时间为11月6日至11月13日。
一、提前供热成诉求焦点
核心内容:本周,广大市民对于提前供暖的诉求集中,成为“网上民声”各类网友的焦点内容。有不少网友反映,所在区域的供热企业没有提早供暖,家中暖气不热,希望主管部门监督改进。
@牛: 牟平区海屿公元5号今年能热吗?上午大家奔走欢呼小背篓热了,下午就凉了,年年供暖年年找,让暖气热起来就这么难吗?究竟难在哪里?倒是给我们一个解释啊。煤价贵了?管道承受不了压力?是客观原因还是有其他情况?我们交的暖气费只够维持领导来检查的时候烧?
@佳伟: 天气大幅降温,市领导体恤民生,要求提前至8号供暖,而时至9日,家里的暖气片依然没有温度,请问政府到底有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冰冷的天冰冷的心,让群众怎么满意?
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亿通热电已于8号低温运行,待循环彻底后温度可提升。我局已督导供热企业与物业协商解决加压站问题。
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您好,11月5日晚,莱山区收到市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提前供暖,6日上午,区分管领导召集供热企业召开供热调度会,要求各供热企业尽快提温运行。8日,我局安排专人在供热企业驻场督导企业升温。东昌供热公司6日已经启动低温运行,8日局部小区能做到达标运行,管网远端小区逐渐达标运行。清泉供热公司11月10日部分小区正常运行,11月12日全部小区正常运行。感谢您的参与。
二、楼盘变相降价
核心内容:有网友反映个别楼盘违规变相降价,备案价9折销售的同时,在政府允许最低销售价的基础上,又额外加送十多万元的车位、小棚,扰乱房产市场。
@网友372324:买的房子要是在两三月后涨价了,你是不是要给开发商补差价呢?买房是人生大事吧?难道你是小孩子,专听售楼员只涨不跌?那么当初买房的初衷是什么?还上纲上线的问这是不是社会主义公平市场?难道你买的东西都要涨价?什么逻辑?
@网友370396:降价不是好事吗?减轻购房者的负担!难道还希望继续上涨吗?
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您好,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烟政办发〔2018〕25 号)文件,商品房实际网签价格限定在备案价格 0 至负 10%范围,否则系统不予网签。我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三、冰雪天气懿荣中学走读生有没有预案
核心内容: 有家长提出,不知道遇到降雪天气懿荣中学对于走读生有没有预案,学校往北就是大长上坡长下坡,路滑,如果放学发生剐蹭堵车,所有学生都回不了家。烟台公交车都会发布冰雪天气绕行和停运方案,建议学校提前考虑冰雪天气走读学生预案。
网友怎么说?
@网友369411:学校是提倡住宿的,孩子走读是你们自愿的,既然选择走读,一切问题都应该考虑进去,为什么还这么多事,既然在学校上学就要顾全大局。
@网友小丁:现在的学生怎么都不愿住校呢?而且11月8号下的小雪地面都没有雪,化的快,这个有点小题大做了吧。
福山区教体局答复:家长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广大师生在恶劣天气下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预防和应对恶劣天气(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如遇严重灾害天气,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课、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将提前通知家长)。感谢您的参与。
四、关于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收费问题
核心内容:我们在人防上班,因为停车位少,平时上班只能停在政务中心。今天被通知要收费,每天上限20元。本来早上上班就紧张,周边也没有停车位,上班还要打卡,随便停车就被交警贴条,停到政务中心就要交费。停的远了,上班就要迟到。辛苦工作的同时还要去考虑别的事情,请解决我们的困惑。
@网友370553:如果提前20分钟出门肯定好停车的,不是800个人工作就一定要有800个停车位,哪个单位都一样,不管哪里的,都应该首先为办事群众着想。
@网友370552:同一家物业不代表就应该共享停车位,以前没有审批中心的时候请问你们是把车抗在肩膀上工作的吗?你们要白天一天都占这边停车位 ,我们外来办事的人员都没地方停车怎么办?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答复:您好,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位于城发城市广场项目的附楼部分,城发城市广场项目地下停车场共三层,其中负一层停车场使用管理由我局负责,优先保障办事企业群众停车需求;负二、负三层停车场管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具体事宜建议咨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市民健康保政策咨询较多
核心内容:自“烟台市民健康保”正式发布以来,引发了广大企业和市民的积极关注和热情参与,很多网友通过“网上民声”咨询该险种的投保政策和权益保障等相关问题。
@黄金秋:异地医保个人账户是否可以帮父母缴纳健康保?
@纳税人:我公司已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近期为职工投保了“烟台市民健康保”,这属于补充医疗保险范畴吗?个税和企业所得税有什么规定?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答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目前不支持异地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烟台市民健康保费用。谢谢!
烟台市税务局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公司近期为职工投保了烟台市民健康保是否属于补充医疗保险范畴建议您咨询社保部门确认。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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